6月29日上午,在慶祝建黨96周年暨2016-2017年度黨建工作表彰會議上,海洋研究所舉行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簽訂儀式。所長王凡、黨委書記王輝、副所長李超倫、紀委書記畢偉出席簽訂儀式,科研、管理與支撐骨干人員等150余人參加儀式。儀式由副所長李超倫主持。
所長王凡、黨委書記王輝與副所長李超倫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所長王凡、黨委書記王輝與紀委書記畢偉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guān)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和《中國科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按照《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要求,海洋研究所進一步明確各部門以及各研究單元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承擔的主體責任,切實落實“一崗雙責”。
所長王凡、黨委書記王輝與副所長李超倫、紀委書記畢偉分別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隨后,各位所領(lǐng)導分別與負責聯(lián)系的研究室/中心所屬研究組負責人代表袁東亮、王斌貴、尤峰、姜鵬研究員,以及業(yè)務分管部門負責人代表綜合處袁兆慧、資產(chǎn)處孟慶勇、國際合作辦公室李艷偉、監(jiān)審處朱繼春簽訂了《反腐倡廉建設責任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所長王凡與環(huán)流室研究組負責人代表袁東亮簽訂反腐倡廉建設責任書
黨委書記王輝與開放室研究組負責人代表王斌貴簽訂反腐倡廉建設責任書
黨委書記王輝與資產(chǎn)處負責人孟慶勇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紀委書記畢偉與綜合處負責人袁兆慧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根據(jù)《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規(guī)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實施逐級簽訂,體現(xiàn)個性化崗位責任,管理與支撐部門負責人、研究室/中心負責人、研究組負責人均需與分管所領(lǐng)導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或《反腐倡廉建設責任書》;管理與支撐部門人員和研究組人員也需與部門負責人簽訂《廉潔從業(yè)承諾書》。此項工作將由監(jiān)審處負責在近期內(nèi)完成。